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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行音樂的國度裡,死亡往往是一抹深沉的顏色。不論是音樂內容中所陳述的死亡,或者是對死去的演繹者的悼念,比之於樂壇中過於充斥的浮泛情愛,音樂中的死亡就像一隻黑色的獸,輕忽地踩過記憶,有時是近乎無聲的,但總是讓人感受到它的重量。
在跨過2000年這道門檻的之前和之後,日期指涉末世的預言,而關聯死亡的名詞和影像似乎愈加充斥在四周。電影敘述的末日從不說明死去殆盡的人數、靈異故事充斥在周末的電視頻道裡、悲傷的音樂永遠會在日劇主角死去之後的回憶片段中出現、對於新聞裡的死亡的敘述每個人都已經麻木了……在這個情愛浮濫和英雄消逝的城市裡,你說,我們處在的是一個失去傳奇故事的時代。可是傳奇不就是經常伴隨著死亡而來的嗎。1997年的中文樂壇最令人聳動的不是什麼音樂獎項的得主,也不是任何的女星緋聞,而是一個年輕人的死亡。他在十月裡用鮮血染成的顏色在每一個人的心中劃上了生命和音樂終結的句號。於是你說張雨生的高亢的聲音會因此讓人永遠地記得了。音樂化為的記憶,在每一個人心中,彷彿聲音的靈魂並不因此消逝,反而因為瞬間的凝結而不會腐朽了。
在音符和音符之間所包涵的死亡意象
在合輯「想念雨生」中,張惠妹、蘇芮、陶晶瑩、黃舒駿……眾多歌手紛紛為死去的張雨生致意。在當代的中文流行樂壇之中,觸及死亡課題的作品其實並不多。勉強和死亡沾得上邊的抒情歌曲,往往只不過是襯在悲劇背景之後的音樂,用來帶領觀眾的情緒。
在陳珊妮的最新專輯「我從來不是一個幽默的女生」之中有一首「來不及」是近年中文流行歌曲中勇於與死亡發生關係的。在音樂錄影帶中,驗屍房的意象和陳珊妮身上的鮮紅色湊成了氣氛的森泠。據說「來不及」這首歌是陳珊妮寫給逝去的外婆的作品:「我就是來不及送你,來不及為你唱首情歌,來不及為你變成好人,我就是來不及說一聲我愛你。」
或許你還記得Elton John在戴安娜王妃車禍逝世之後為她所寫的「Candle in the Wind」這首歌。當年Beatles的主唱John Lennon在自家門前被射殺身亡時,Elton John也寫了一首「Empty Garden」,歌曲的內容一樣非常感人:黃昏時分,一個路人來到了一個荒無的花園,想像花園當初繁盛的情景,路人一遍遍呼喊著這裡的園丁,希望能喚回曾經讓眾人傾倒的景像……
關於死亡的各種意像,我們回溯到七十年代末期的音樂,工業運動先鋒Throbbing Gristle的第一張專輯就是描述各種死法,而且因為擷取在納粹集中營中的錄音而遭到衛道人士非議。哥德搖滾跟死亡也脫不了關係。Tindersticks的第一和第二張專輯也有著很多死亡的隱喻和意象。如果有什麼音樂聽了之後會讓人想割腕,我想也許就是這樣的音樂了。
60年代的狂飆歲月以及27歲的音樂神話
「死亡」在六十年代的西洋流行樂壇是一個璀璨而至永恆的一個代名詞。那是一段至今仍讓人目炫神迷的狂飆歲月。嬉皮士、搖滾樂團、標新立異的髮型、胡士托音樂節(Woodstock music & art fair)、越戰、太空人、毒品、皮夾克……從貓王Elvis Presley到民謠教父Bob Dylan,其中最具傳奇色彩的便是「27歲的音樂神話」。
沒有一個時代像六十年代這樣出現過如此之多的耀眼巨星。而這些歌手,常常也因為早歿而增添了那整個時代的傳奇性。他們之中有幾位都不約而同在廿七歲的時候死去,令人不禁噓唏,而他們的音樂卻也被聆聽至今。
吉米.漢垂克斯(Jimi Hendrix)
他在廿七歲死後被世人喻為「世上最好的吉他手」。當歐洲發現吉米時他僅廿二歲。幾年後他已一躍成為所有音樂節競相邀請的天王巨星。他的演奏既添加了全新的音樂性,又絲毫不減對藍調和十二節拍的忠實,創造了流行音樂裡毫無均衡感卻又迷人的聲音。
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
The Doors樂團的主唱。 1966年,莫里森的挑釁式的演出備受矚目,但他更想成為詩人和對世俗的反叛者。「蜥蝪王」吉姆在當時創造了一個搖滾英雄的神話,輝煌卻脆弱,雖擁有了群眾的掌聲,仍在漫長的自我毀滅中消逝。(1990年導演奧利佛史東把他的生平拍成了電影The Doors,由方基墨扮演莫里森。)
珍妮絲.喬普琳(Janis Joplin)
從六十年代中期開始,她就已是舊金山搖滾舞台上的巨星了,那是她才廿三歲,已經有一籮筐的藍調實戰經驗。最後在一家汽車旅館因服用過量毒品而結束了廿七歲的一生。或許藍調(blues)總是令人哀傷(blues)吧。之後的十年間許多女性歌手都援引她做為模仿典範。
「Hope I die before I get old.」英國當年的嬰兒潮世代(baby-boom)曾經呼喊過這樣的宣言。或許在那個充滿傳奇的時代裡,焦慮是創作好音樂不可或缺的元素。音樂創作如同吸血的蛭子一般,將創作者趨往死亡之路。為音樂而活,為音樂而死。這樣的過程必然引至消逝,但似乎也只有這樣,才於世間留下了不朽的作品和故事。
在世界末日來臨之前悠然響起的歌聲
1994年4月5日,Nirvana的主唱Kurt Cabain在西雅圖的家中舉槍自殺。他的遺書引用了歌手Neil Young的一句話:「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那年,Cabain也是廿七歲。Nirvana開創了grunge音樂潮流,許多歌迷對他的死亡都感到愕然,我卻想起了這樣的一首歌:
Why does the sun go on shining
Why does the sea rush to shore
Don't they know it's the end of the world
'Cause you don't love me anymore...
-「The end of the world」
演唱這首歌的女歌手Skeeter Davis表示,這首歌並不僅是一首小女孩所唱的哀怨情歌,更蘊涵著關於死亡的凝重命題。恰如村上春樹在小說「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所揭示的:「死亡或許不並是一個終點,在那個世界裡,或許可以把你在這裡所失去的東西重新找回來。你已經失去的東西,和正在繼續失去的東西。」
也許我們應該感謝所有在音樂世界裡投注生命的人,才使得音樂在矯飾、剽竊和混沌之外不斷發現新面貌而使音樂的生命綿延無盡地延續了下來。
在音樂的國度裡,死亡的顏色,是一抹深沉卻令人格外神迷其中的顏色。
在跨過2000年這道門檻的之前和之後,日期指涉末世的預言,而關聯死亡的名詞和影像似乎愈加充斥在四周。電影敘述的末日從不說明死去殆盡的人數、靈異故事充斥在周末的電視頻道裡、悲傷的音樂永遠會在日劇主角死去之後的回憶片段中出現、對於新聞裡的死亡的敘述每個人都已經麻木了……在這個情愛浮濫和英雄消逝的城市裡,你說,我們處在的是一個失去傳奇故事的時代。可是傳奇不就是經常伴隨著死亡而來的嗎。1997年的中文樂壇最令人聳動的不是什麼音樂獎項的得主,也不是任何的女星緋聞,而是一個年輕人的死亡。他在十月裡用鮮血染成的顏色在每一個人的心中劃上了生命和音樂終結的句號。於是你說張雨生的高亢的聲音會因此讓人永遠地記得了。音樂化為的記憶,在每一個人心中,彷彿聲音的靈魂並不因此消逝,反而因為瞬間的凝結而不會腐朽了。
在音符和音符之間所包涵的死亡意象
在合輯「想念雨生」中,張惠妹、蘇芮、陶晶瑩、黃舒駿……眾多歌手紛紛為死去的張雨生致意。在當代的中文流行樂壇之中,觸及死亡課題的作品其實並不多。勉強和死亡沾得上邊的抒情歌曲,往往只不過是襯在悲劇背景之後的音樂,用來帶領觀眾的情緒。
在陳珊妮的最新專輯「我從來不是一個幽默的女生」之中有一首「來不及」是近年中文流行歌曲中勇於與死亡發生關係的。在音樂錄影帶中,驗屍房的意象和陳珊妮身上的鮮紅色湊成了氣氛的森泠。據說「來不及」這首歌是陳珊妮寫給逝去的外婆的作品:「我就是來不及送你,來不及為你唱首情歌,來不及為你變成好人,我就是來不及說一聲我愛你。」
或許你還記得Elton John在戴安娜王妃車禍逝世之後為她所寫的「Candle in the Wind」這首歌。當年Beatles的主唱John Lennon在自家門前被射殺身亡時,Elton John也寫了一首「Empty Garden」,歌曲的內容一樣非常感人:黃昏時分,一個路人來到了一個荒無的花園,想像花園當初繁盛的情景,路人一遍遍呼喊著這裡的園丁,希望能喚回曾經讓眾人傾倒的景像……
關於死亡的各種意像,我們回溯到七十年代末期的音樂,工業運動先鋒Throbbing Gristle的第一張專輯就是描述各種死法,而且因為擷取在納粹集中營中的錄音而遭到衛道人士非議。哥德搖滾跟死亡也脫不了關係。Tindersticks的第一和第二張專輯也有著很多死亡的隱喻和意象。如果有什麼音樂聽了之後會讓人想割腕,我想也許就是這樣的音樂了。
60年代的狂飆歲月以及27歲的音樂神話
「死亡」在六十年代的西洋流行樂壇是一個璀璨而至永恆的一個代名詞。那是一段至今仍讓人目炫神迷的狂飆歲月。嬉皮士、搖滾樂團、標新立異的髮型、胡士托音樂節(Woodstock music & art fair)、越戰、太空人、毒品、皮夾克……從貓王Elvis Presley到民謠教父Bob Dylan,其中最具傳奇色彩的便是「27歲的音樂神話」。
沒有一個時代像六十年代這樣出現過如此之多的耀眼巨星。而這些歌手,常常也因為早歿而增添了那整個時代的傳奇性。他們之中有幾位都不約而同在廿七歲的時候死去,令人不禁噓唏,而他們的音樂卻也被聆聽至今。
吉米.漢垂克斯(Jimi Hendrix)
他在廿七歲死後被世人喻為「世上最好的吉他手」。當歐洲發現吉米時他僅廿二歲。幾年後他已一躍成為所有音樂節競相邀請的天王巨星。他的演奏既添加了全新的音樂性,又絲毫不減對藍調和十二節拍的忠實,創造了流行音樂裡毫無均衡感卻又迷人的聲音。
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
The Doors樂團的主唱。 1966年,莫里森的挑釁式的演出備受矚目,但他更想成為詩人和對世俗的反叛者。「蜥蝪王」吉姆在當時創造了一個搖滾英雄的神話,輝煌卻脆弱,雖擁有了群眾的掌聲,仍在漫長的自我毀滅中消逝。(1990年導演奧利佛史東把他的生平拍成了電影The Doors,由方基墨扮演莫里森。)
珍妮絲.喬普琳(Janis Joplin)
從六十年代中期開始,她就已是舊金山搖滾舞台上的巨星了,那是她才廿三歲,已經有一籮筐的藍調實戰經驗。最後在一家汽車旅館因服用過量毒品而結束了廿七歲的一生。或許藍調(blues)總是令人哀傷(blues)吧。之後的十年間許多女性歌手都援引她做為模仿典範。
「Hope I die before I get old.」英國當年的嬰兒潮世代(baby-boom)曾經呼喊過這樣的宣言。或許在那個充滿傳奇的時代裡,焦慮是創作好音樂不可或缺的元素。音樂創作如同吸血的蛭子一般,將創作者趨往死亡之路。為音樂而活,為音樂而死。這樣的過程必然引至消逝,但似乎也只有這樣,才於世間留下了不朽的作品和故事。
在世界末日來臨之前悠然響起的歌聲
1994年4月5日,Nirvana的主唱Kurt Cabain在西雅圖的家中舉槍自殺。他的遺書引用了歌手Neil Young的一句話:「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那年,Cabain也是廿七歲。Nirvana開創了grunge音樂潮流,許多歌迷對他的死亡都感到愕然,我卻想起了這樣的一首歌:
Why does the sun go on shining
Why does the sea rush to shore
Don't they know it's the end of the world
'Cause you don't love me anymore...
-「The end of the world」
演唱這首歌的女歌手Skeeter Davis表示,這首歌並不僅是一首小女孩所唱的哀怨情歌,更蘊涵著關於死亡的凝重命題。恰如村上春樹在小說「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所揭示的:「死亡或許不並是一個終點,在那個世界裡,或許可以把你在這裡所失去的東西重新找回來。你已經失去的東西,和正在繼續失去的東西。」
也許我們應該感謝所有在音樂世界裡投注生命的人,才使得音樂在矯飾、剽竊和混沌之外不斷發現新面貌而使音樂的生命綿延無盡地延續了下來。
在音樂的國度裡,死亡的顏色,是一抹深沉卻令人格外神迷其中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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